日本男子帶鉅款入境未申報 遭臺灣海關沒收5300多萬 上訴結果出爐

日本男子帶鉅款入境未申報 遭臺灣海關沒收5300多萬 上訴結果出爐

航空圈訊 一名日本男子攜帶鉅款入境中國臺灣未申報,遭臺北海關沒收5300多萬日元,該男子不服提起行政訴訟, 上訴結果近日出爐。

據臺灣媒體2023年5月23日報道,臺北海關2020年查獲旅客攜帶超額外幣未申報。一名日本籍男子自日本搭機入境臺北松山機場,從無申報物品的綠線檢查臺通關,遭執檢關員攔查,結果在他行李中查獲5445萬元日幣現金(約新臺幣1210萬元或278萬元人民幣)。海關依法發還等值1萬美元的104萬日幣,其餘5341萬元日幣全數沒入(沒收)。男子不服提起行政訴訟,法院日前認定處分並無違誤,判他敗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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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名日籍男子在2020年12月25日搭乘全日空的航班從日本抵達臺北松山機場,並在通過免申報的綠線通關通道時,被執檢關員攔查。在X光檢查中,海關發現男子手提行李內有可疑物品,經過進一步的檢查,海關關員在男子的行李中查獲了未申報的萬元面額的日元紙鈔共5445張,總計5445萬日元。

海關在2021年11月11日將免申報限額等值美元1萬元之日幣104萬元歸還給男子,但其餘未申報的超額日幣5341萬元根據洗錢防制法規沒收。對此,男子不服原處分,提起訴願,但最終被法院駁回,他再提起行政訴訟,希望獲得對沒收款項的返還。

男子主張,這筆錢是他打算用來在臺灣購置房產,有日本銀行賬戶來源證明,他在松山機場將行李通過X光機檢查時,海關人員對於是否有未申報的現金並不知情,而且在打開揹包之前,他已經口頭向海關人員申報超額現金,符合主動申報的要求,然而海關人員卻迴應“太晚了”,由於當時因疫情手續冗長繁複且現場混亂,他又語言不通,不知要去哪裡申報攜帶外幣。

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調查,男子雖然主張在通過X光機檢查時已口頭申報超額現金,但他通關時並未填報海關申報單,且未經由紅線櫃向海關申報,而是選擇綠線櫃通關,根據監視錄影畫面,男子將超額日幣放在隨身灰色揹包內,也未依規定申報,海關有權指定查驗行李,男子此時才以口頭申報已爲時已晚,關員不再受理任何方式申報並無違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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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外,法院還發現,男子的配偶爲臺灣籍,從2019年到2020年間經由桃園國際機場及松山機場入境次數多達20次,應清楚攜帶超額外幣入境應向海關申報的規定。法官認爲他攜帶超額外幣入境,卻未填寫登記表向海關申報,他空言主張,不知道紅線、綠線之區別,未善盡提醒、告知之義務,有違正當法律程序等,要非足取;原處分予以沒收,於法並無違誤,判決駁回他的請求。

該案仍可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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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悉,根據臺灣地區有關規定,旅客出入境攜帶外幣、有價證券逾限額等值 1 萬美元,或人民幣逾限額 2 萬元、新臺幣逾限額 10 萬元,或總價值逾等值 2 萬美元的黃金,或超越自用目的之鑽石、寶石及白金逾限額等值新臺幣 50 萬元者,應主動申報,以免受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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